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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衢州学院各学院、部门(单位)分工会的通知

浏览:647次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1日
各学院、部门(单位)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衢州学院各分工会的设置和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的设置
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单独建立分工会;
2.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合并建立分工会;
3.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技术中心、工程实训中心合并建立分工会;
4.机关处(室)建立两个分工会: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纪检室(监察室、审计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团委、工会为机关工会一分会;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南孔文化研究中心为机关工会二分会。
二、成立筹备班子
各分工会都要在学院工会、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行政的配合下建立选举工作筹备班子,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分工会委员的职数
50人以上分工会设委员5人,其中设主席1人;50人以下20人以上的分工会设委员3人,其中设主席1人;20人以下的分工会只设主席1人。
四、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衢州学院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
2.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
3.有一定的工会工作经验,热爱工会事业,勇于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于群众工作,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4.有一定的政策和管理水平,能坚持原则,敢于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时间要求
接到本通知到5月1日前,请将各分工会的筹备班子人员名单报校工会;机关一分会由纪检室负责牵头实施,机关二分会由计财处负责牵头实施。5月10日前酝酿协商提出候选人(包括10%的差额率,一名以上的女性候选人)名单报校工会,5月底完成选举工作。
附件:衢州学院组建分工会情况表
 
 
 
 
衢州学院工会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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