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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二届五次提案的通知

浏览:505次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3日

 

 

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根据衢院党〔20159号《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衢州学院关于转发<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定于开学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

为使会议代表能集中反映出全体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十三五”规划,做好“十个着力”,奋力推进学校高水平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主人翁精神,真实反映出全体教职工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内容,特征集二届五次“双代会”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凡属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围绕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服务、教学和科研改革方面意见和建议的方案;

2.有关对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三育人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方案;

3.有关对学校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方案;

4.有关对学校教育教学、招生就业、产学研、工学结合、创业创新、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方案;

5.有关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方案。

()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学校和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的方案;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方案;

3.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的要求

()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全局性、科学性、可行性。

()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及理由;“具体建议、措施”,即提案人对解决所存在的问题的可行性建议、措施及办法。提案要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提案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凡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办理,未被立案的转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并由代表团长(或副团长)签署初审意见后方为有效。

()提案表格从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2033日—31517:00前。超过征集时间收到的提案作意见、建议处理,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请各位代表将填写好的提案电子稿发送至王燕钉钉,纸质稿(一式两份)开学后交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23室)。

提案工作是“双代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质量,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双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附件:《二届五次提案征集表》

 二届五次提案征集表.doc

 

 

衢州学院工会办公室

衢州学院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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