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重要途径。为做好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属于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改革、发展、稳定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方案;
2.有关对学校加强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三全育人”、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创业创新、产教融合、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内部治理、数字化改革、后勤服务、校园文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具体业务的意见建议的方案;
3.有关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需要多跨协同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的方案。
(二)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学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建议和方案;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脱离学校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分类
1.内部治理和改革发展;
2.党建思政与师德师风建设;
3. 教学科研;
4.社会服务;
5.干部人才队伍;
6.后勤保障;
7.文化校园建设;
8.其他。
三、提案要求
1.请各代表团按提案征集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代表酝酿提案,落实提案征集工作。各代表团提交不少于1个提案。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校情民意,集思广益,认真撰写提案。
3.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每个提案须有1位代表为提案人,2位及以上代表为附议人。每项提案应包括案名、事由及建议三部分,提案力求建立在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可行。
4.各代表团团长负责对本团代表的提案进行初审。
5.提案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凡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办理,未被立案的转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20日,超过征集时间收到的提案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代表可通过学校官网服务大厅-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流程》提交提案。
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加强把关,发挥校院两级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
衢州学院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