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保障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办学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经研究,决定实施学校会议旁听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可旁听相关工作会议。
二、旁听分为邀请旁听和报名旁听。邀请旁听是指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旁听;报名旁听是指会前报名,经党委(校长)办公室确定列入旁听名单、接到会议通知后参加旁听。各学院、部门可以推荐或者组织人员参加旁听。
三、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在召开相关会议三日前,通过校园网发布公告,公布会议主要议题和报名参加旁听方式等。
四、报名旁听者须提前一天致电或前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登记表。每次邀请旁听和报名旁听人数视会议议题而定,一般不超过十人。
五、党委(校长)办公室可以视情况为列入旁听名单的人员提前阅读会议资料、了解与议题相关的信息提供方便。
六、旁听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持本人有效证件,准时到会议地点参加旁听。
七、旁听人员在旁听席就座,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旁听人员发言;如有意见、建议,可在会前或会后通过合适途径进行反映。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衢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衢院党办发〔2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