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 设为首页 ・  
关于调整第二届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印发工作职责的通知

浏览:376次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

 

各分工会:
根据工作需要,由校工会和第一届提案委员会提名,经两委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校工会第二届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公布如下:
主 任吴志宁
副主任:郑 琴 刘庆华
委 员:杨 程 周霄佳 邱建国 柴爱仙
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一、提案审理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的指导和本委员会主任主持下完成代表的提案征集、审理、检查、反馈工作。
二、围绕教代会议题及教职工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于每次大会召开前一个月,进行征集提案工作。负责收集、审查、整理提案,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提案,向教代会提出建议列入大会议题。
三、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研究和处理,决定是否立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立案和处理情况。
四、对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提案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交待。并将提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提案人反馈,并提取提案人对处理检查的意见。
五、教代会闭会期间,定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的情况,并负责向下次教代会作出报告。
六、总结提案工作经验,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和审理工作水平的办法,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衢院工发〔2016〕10号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衢州学院工会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编:324000  电话:0570―8015011 8025699  邮箱:qzxygh@q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