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浙教工委办[2012]13号《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之“教职工文化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工会根据评选范围及标准,结合本会特点,推荐申报1项教职工文化品牌,于5月4日前将申报表、文字材料以及辅助材料等报送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附:教工委办[2012]13号文件
校工会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