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评选推荐浙江省高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衢院工发〔2012〕5号)文件精神,在各分工会组织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工会两委会委员、分工会主席会议联评审定,同意推荐我校教务处、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为浙江省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同意推荐机械学院教授马晓丽同志为浙江省高校“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6月7日起到6月13日止,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工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电话: 8025699 8026682 8015011
校 工 会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