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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衢州学院一届三次“双代会”提案的通知

浏览:746次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4日
 

各位代表:

根据《衢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一届三次“双代会”拟于20133月份召开。为使会议代表集中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征集一届三次“双代会”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凡属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对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三育人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对学校教育教学、招生就业、产学研、工学结合、行政管理、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学校和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二、提案的要求

   ()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全局性、科学性、可行性。

   ()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及理由;“具体建议、措施”,即提案人对解决所存在的问题的可行性建议、措施及办法。提案要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凡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办理,未被立案的转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五)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并由代表团长签署初审意见后方为有效。
  
(六)提案表格从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312538下午5时。超过征集时间收到的提案作意见、建议处理,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请各位代表将填写好的提案纸质稿(一式两份)于截止时间前交校工会(汪志勇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柴爱仙OA邮箱。

提案工作是双代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质量,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双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衢州学院工会

                                                                           2013年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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