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切实做好全校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帮扶工作,充分体现校党委及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助的条件:
1.教职工遭受重大疾病或特别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3.遭受不可预见的人身损伤或财产损失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教职工家庭成员因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夫妻中有一方下岗或没有工作,且有子女在上大学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申报对象
全校工会会员。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到所在分工会报名,并由本人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签署分工会主席意见,由分工会审核汇总后将困难补助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于12月12日前上报学校工会。联系人:柴爱仙,联系电话:8015011。
校工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