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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衢州学院一届四次“双代会”提案的通知

浏览:367次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4日
各位代表:
根据《衢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一届四次“双代会”拟于2014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召开。为使会议代表集中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征集一届四次“双代会”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一)凡属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对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对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三育人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对学校教育教学、招生就业、产学研、工学结合、行政管理、后勤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学校和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建议和方案;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方案;
3.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的要求
   (一)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全局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提案要求解决的问题及理由;“具体建议、措施”,即提案人对解决所存在的问题的可行性建议、措施及办法。提案要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凡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办理,未被立案的转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五)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并由代表团长签署初审意见后方为有效。
   (六)提案表格从校工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4年1月14日―3月14日下午5时。超过征集时间收到的提案作意见、建议处理,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请各位代表将填写好的提案纸质稿(一式两份)于截止时间前交校工会(汪志勇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柴爱仙OA邮箱。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公布各代表团提案条数,并评选若干个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提案工作是双代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质量,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双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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