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浙教工[2016]1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评选名额
全省评选出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10名,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提名奖20名。
四、推荐名额及步骤
全省各设区市推荐70名,高校除浙江大学2名外,其它高校限推候选人1人。全省推荐出的人选由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确定60名教师为正式候选人;按报纸、微信投票各占10%,专家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产生前30名经公示后予以表彰。
四、评选办法
由各学院、部门所在分工会推荐,学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初评,报校党委审批公示后,推荐参加省教育工会组织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 请各分工会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报校工会(行政楼223室)。材料包括:申报表、简要事迹材料(300字)、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照片2张(一张两寸免冠标准照;一张500K以内的生活照)、视频(一分半钟以内,WMV格式)、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衢州学院工会
2016年3月30日
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彩照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所教班级 |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个人 简历 | |
在校 期间 获奖 情况 | |
主要 事迹 (300字以内) | |
学校 工会 意见 | |
学校 意见 | |
市教育局意见 | |
市教育工会 意见 | |
活动 组委会 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