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 设为首页 ・  
关于推荐浙江省“最美教师” 参加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817次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2日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浙教工[2016]1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评选名额
全省评选出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10名,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提名奖20名。
四、推荐名额及步骤
全省各设区市推荐70名,高校除浙江大学2名外,其它高校限推候选人1人。全省推荐出的人选由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确定60名教师为正式候选人;按报纸、微信投票各占10%,专家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产生前30名经公示后予以表彰。
四、评选办法
由各学院、部门所在分工会推荐,学校工会、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初评,报校党委审批公示后,推荐参加省教育工会组织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 请各分工会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报校工会(行政楼223室)。材料包括:申报表、简要事迹材料(300字)、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照片2张(一张两寸免冠标准照;一张500K以内的生活照)、视频(一分半钟以内,WMV格式)、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衢州学院工会
                             2016年3月30日
 
 
 
 
 
 
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一寸彩照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所教班级
 
职 称
 
联系电话
 
E-mail
 
个人
简历
 
 
 
 
在校
期间
获奖
情况
 
主要
事迹
(300字以内)
 
 
学校
工会
意见
 
学校
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市教育工会
意见
 
活动
组委会
意见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衢州学院工会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编:324000  电话:0570―8015011 8025699  邮箱:qzxygh@q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