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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职工书法、绘画、设计、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浏览:781次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关于举办教职工

书法、绘画、设计、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党总(直)支,各分工会,附属学校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提高教职工精神素养和文化品位,经校党委组织部、工会研究,拟定于20175月中下旬举办衢州学院教职工书法、绘画、设计、摄影作品展,主题为“中国梦・山河美・家乡好・衢院情”。即日起开始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的要求,弘扬中华书画文化艺术,丰富师生文化活动内容,满足教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教职工用艺术再现真善美,用真情彰显人文情怀,在艺术创作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增进交流、快乐生活,激发教职工工作激情,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以先进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主办单位

    衢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工会。

三、协办单位

    学校党总(直)支、分工会、附属学校工会。

四、作品征集对象

全体工会会员。

五、展出地点

经各党总(直)支、分工会、附属学校工会推选出的参展作品将在学校图书馆负一楼展出,经评选后的入选作品将在衢州市博物馆展出。

六、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

作品要围绕学校“深化文化校园建设”的主旋律,突出“中国梦・山河美・家乡好・衢院情”的主题,记录教职工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展现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及涌现的正能量事迹,也可通过各自创作灵感和表达方式来展示自然美。

(二)规格要求

作品分为书法、绘画、设计、摄影四大类。

1.书法作品为毛笔、硬笔和篆刻,字体、格式不限,钢笔书法作品以A3纸大小为宜,毛笔书法作品以六尺整张为限;篆刻作品请提供作品印屏(需附边款两枚),以四尺三开为限。

2.绘画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装饰画、插画、水彩、粉画、漫画等。作品装裱后尺寸原则上不超过:国画(高:240厘米,宽:200厘米)、油画(高:240厘米,宽:200厘米)、版画(高:180厘米,宽:120厘米)、水彩(高:180厘米,宽:150厘米)、粉画(高:180厘米,宽:150厘米)。

3.设计类作品包括:平面设计、建筑与室内设计、环艺设计、三维模型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等。平面设计作品高度不超过90厘米,建筑及产品设计可提供适合展示的模型或实物,另配高度不超过90厘米的综合展示效果图一张。

4.摄影作品:摄影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取材必须符合主题要求;参赛作品尺寸不小于10英寸,16-20寸为宜,必须保证能够提供作品底片,否则视为无效作品;每幅、每组(组照上限8张)作品须附标题及简短文字说明。

5.其它说明

①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参展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本人。

②入展作品学校用于宣传的图书出版、宣传画册编印及相关媒体发表,不再另行付酬。

七、参展办法

(一)以分工会、附属学校工会为单位组织征集装裱后的参展作品,统一上报。凡个人作品在10幅以上的,请设计个人简介一幅。

(二)作品筹备时间为2个月,各党总(直)支、分工会、附属学校工会要认真组织、层层选拔,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展。

(三)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7510日。

(四)作品展览时间:20175月中下旬。

八、奖项设置

(一)作品分类设优秀奖若干(同一类别作品数量不足时合并评选),评奖数量根据参展作品数量,由各工会、分工会按三分之一奖项确定。

(二)作品入选衢州市博物馆展出的发放入选参展证书。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衢州学院工会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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