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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参评人选的通知

浏览:825次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10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参评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挖掘教师队伍中的最美现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始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高水平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教育系统的生动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二、推荐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在职一线教师均可参评。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评。已经获得过“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
四、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追求
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切追逐中国梦。
(二)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效显著。
(四)有精湛的教学技艺
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五)有良好的评价口碑
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近2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奖励,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五、评选步骤
在各分工会组织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两委会初审确定一名参评人选,经校党委同意公示后,推荐参加省第三届“最美教师”评选。
六、其他事宜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和宣传工作,于4月1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报送材料时请同时以邮件形式报校工会毛新斌,以便后期沟通联络。
联系人:毛新斌 电话:8015116。
衢州学院工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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