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 章剑锋
常务副主席: 郑 艳
兼职副主席: 兰章宣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维青(女) 叶 虹(女) 苏国栋 陈德力 邵玲玲(女) 耿会玲(女) 章剑锋
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布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指导和检查各分工会开展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等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四、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受理教职工的合理申述,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合理、妥善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五、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定,行使会员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做好日常工作。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加强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教职工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和劳动模范等评选评优工作。
七、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趣味活动,组建和管理各类业余协会,办好教职工活动室,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搭建平台。
八、关心教职工生活,认真做好教职工生日慰问、困难职工开展帮扶等工作。
九、指导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及时调处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
十、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管理水平。